◎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,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第一時間向當地環保或公安部門報警。報警電話如下:
環保舉報熱線:12369;報警服務電話:110
交通事故報警:122;火警報警電話:119
◎發生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時,應遠離事發現場,不要圍觀,立即撥打應急電話,盡可能說清事發地點、周邊環境、事發原因、污染物種類、感官感受、人員傷亡等情況,并設置警示牌,告知其他人員禁止進入現場。同時,禁止在事發現場吸煙、使用明火,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。
◎發生水環境事件時,應立即停止使用、飲用,并撥打應急電話。
◎發生大氣環境事件時,受污染區域內的居民要立即向上風轉移,或按當地政府指揮向安全區域轉移,并采取濕毛巾捂口鼻、披雨衣等簡易防護措施。
◎發現不明廢棄、遺棄的化學品時,不要擅自撿拾、移動或打開包裝;發現遺棄鋼瓶時,不要擅自撿拾、移動或賣給廢品收購站。
◎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發生交通事故時,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,不圍觀,駕駛員應聽從交通警察指揮,有序通過或繞行事發現場。禁止在事發現場吸煙、使用明火,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。如果身體沾有污染物,應立即用布擦干,換掉被污染的衣服,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措施,嚴重者應立即到醫院救治。
◎發現企業、個人違法傾倒污染物時應立即阻止,并及時撥打應急電話。
◎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,企業和個人應先期采取防控措施,防止、控制、減小環境污染,并按照應急管理規定向上級應急指揮管理部門據實報告。
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相關應急預案,指揮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,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;控制危險源,采取事故狀態的污染防治措施,防止次生、衍生災害的發生和危害的擴大,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,盡量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。